
——湖南工商抽查:波力食品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波力”海苔不合格
近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公告,结果显示,波力食品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波力”海苔(规格30克/袋;生产日期或批号 SB20070111)因无机砷、镉不符合相关标准而抽查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检测是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近期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保健食品、海产品、家用燃气具和家具进行的质量抽样监测,共监测样品185批次,不合格率为51.4%。湖南省工商局相关人员表示,凡本次监测不合格的商品必须下柜暂停销售,由湖南省工商局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湖南工商局:
抽样过程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为此,记者咨询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的检测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抽检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我们对这次检测的权威性负责。
专家见解:
●有毒的无机砷就是俗称的“砒霜”
●镉是对人体健康威胁最大的有害元素之一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量负责人周德庆告诉记者,砷是一种对人体有毒害的重金属,有毒的无机砷就是俗称的“砒霜”,无机砷在短时间内大量进食会引致急性中毒,过多或长期摄入,会对人的心、肝、肾等器官和神经、消化系统等造成损害。导致无机砷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被污染,另外加工环节、包装容器及生产环境的污染也会造成海产品无机砷超标。
周副主任还告诉记者,在所有的金属元素中,镉是对人体健康威胁最大的有害元素之一。海产品中的重金属镉含量超标,通常与海洋受工业污染,特别是电池工业污染密切相关。镉对人体组织和器官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肾脏、肝脏的危害。此外,镉还导致肺水肿、高血压、贫血、骨软化症和嗅觉减退甚至丧失等病症。
强制性国家标准《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 3.3理化指标规定:无机砷/(mg/kg)≤1.5。
国家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 海藻》(NY5056—2005)3.2安全指标规定:镉(以Cd计)≤1.0 mg/kg。
此外,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4理化指标中,对各类食品镉的含量也都做出明确限量规定。
律师观点:
消费者如食用不合格食品而致身体健康受损,
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厂家要求赔偿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姚金钟律师。姚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到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销售者退款,如食用不合格食品而致身体健康状况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厂家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一)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四)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查,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五)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部门整改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七)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八)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