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工商抽查:安徽金种子集团“种子成功酒”
总酯\己酸乙酯不达标
近期,安徽省工商局公布了2006年第三季度白酒、葡萄酒(果酒)质量监测情况通报,结果显示,随机抽取的99组白酒样品中,合格75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5.8%。其中,安徽金种子集团生产的“种子成功酒”(白酒)(500ml/瓶 46%(V/V)浓香型生产日期或批号:2002.12.09)因总酯\己酸乙酯不符合相关标准而被检测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质量监测是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合肥、六安、宣城、马鞍山、亳州等地市场上销售的白酒、葡萄酒(果酒)的质量进行省级质量监测。主要问题涉及酒精度项目(不合格3组),总酸项目(不合格1组),总酯项目(不合格4组),己酸乙酯项目(不合格4组),固形物项目(不合格4组),糖精钠项目(不合格19组)。
针对监测中反映的问题,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采取相应措施,对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要求有关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对严重不合格的商品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责令下架等退市措施。
就此次质量监测所反映的问题,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选购白酒时,应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产品。知名企业生产工艺成熟稳定,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系数高,可信度高。注意观察商品外包装,名优产品选用的瓶较为干净,密封紧密,标签标识清晰,容易辨别,同时注意有无生产许可证编号。酒本身的外观应该是纯净的,没有较大的悬浮物,没有杂质。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白酒产品。因为这些产品可能在采购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如甲醇、杂醇油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不要饮用散装、来路不明和假冒、仿冒白酒。
专家解释:
总酯、己酸乙酯是衡量浓香型白酒的重要质量指标
有关专家指出:总酯、己酸乙酯是衡量浓香型白酒的重要质量指标。总酯是白酒中含酯的总量,酯是白酒中主要芳香成分,它是醇类和羟酸酯化学反应产物,在酒的发酵后期形成较多,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及香型有关,总酯含量过高和偏低,都会影响白酒的品质,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己酸乙酯是浓香型白酒的主体香气成分,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也是判定浓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比如在我国北方,许多人喜欢喝二锅头,二锅头属清香型白酒,其中乙酸乙酯影响清香型白酒的风味;在我国南方,许多人喜好浓香型白酒,而己酸乙酯影响浓香型白酒的香味。如果总酯、己酸乙酯不达标,将直接影响浓香型白酒的内在品质。
律师观点:
消费者如饮用不合格白酒致身体受损,
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厂家要求赔偿
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姚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要求销售者退款,如因饮用不合格白酒致身体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厂家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不合格产品的相关整改工作有如下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一)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四)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查,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五)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部门整改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七)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八)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