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刘杰)为开发票,顾客在家乐福望京店导购图前给购物小票拍照留证据,结果遭到保安的跟踪拍摄。于是,该顾客将家乐福告到法院。要求赔礼道歉。昨天,朝阳法院驳回了顾客的诉求,但指出家乐福的安保措施应考虑顾客的心理承受力。
律师郝劲松称,今年4月,他与朋友一起到家乐福望京店购物,在二楼购买香烟时索要发票。对方称发票暂无,只给了一张购物小票。随后,郝劲松来到一楼的导购图前,手举香烟拍照取证。
此举引起家乐福保安的注意。他们手持摄像机,跟随着郝劲松出了商店门。此后,郝劲松报警。民警到来后,家乐福删除了录像。
今年5月,郝劲松以家乐福望京店侵害自己的人身权利为由,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补开发票。
庭审中,家乐福代理人表示,今年4月中旬,家乐福加强了安保措施。郝劲松在店内举动异常,引起其他顾客围观,所以保安才会跟踪拍摄,并未侵犯其人身权利。
朝阳法院认为,郝劲松在家乐福的导购图前拍照,引起其他顾客围观,是有异于常人的异常举动。家乐福出于安保目的,对其进行跟踪拍摄,且并没有将录像传播,未造成其他不良影响,因此无需向郝劲松道歉。同时,郝劲松购买的香烟是其他商场内其他商家卖出的,并不是家乐福出售的,家乐福无需为他补开发票。
法院同时也指出,家乐福作为经营者,应该明确其经营范围,避免顾客混淆;此外,“出于安全保卫目的,商家亦应注意措施适度、顾及消费者的心理与承受能力”,因此家乐福在这方面应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