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付美斌)海口市物价局对出租车的价格有明码规定,乘客按计价器付费天经地义。难道海南银建公司在规管之外?皇冠酒店和出租车之间的约定依据的是哪个规定?法律界人士听取记者关于事件的描述后指出,这个约定本身就是违法的。
6月18日晚11点多,笔者结束对入住在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以下简称皇冠酒店)的旅美海南籍华侨爱心人士的采访,准备返回海口市红城湖路。在该华侨的要求下,让皇冠酒店前厅部工作人员准备一辆出租车送记者返程。晚上11点38分左右,记者在皇冠酒店大堂门前乘上一辆海南银建公司出租车(车牌号为琼A44271)。
记者上车后发现,出租车计价器早也是计费状态,显示金额60多元。对此提出疑问,司机并未作出任何解释,也没有告知任何事项。
晚上11点50分左右,到达海口红城湖路,记者准备向司机付30元车费,记者认为晚上从红城湖路乘坐出租车到达皇冠酒店时,计价器只显示27元,返回路程支付30元也足够了。卫姓司机指着计价器显示金额说:“计价器现在是89元,酒店规定只收50元车费,多的我也不要。”记者感觉不合理,与卫姓司机争执起来,“你只给30元,我拿什么给酒店?只要酒店说给30元车费那也行。”卫姓司机反质问记者,边说边拔通皇冠酒店电话,并让酒店员工向记者解释。“50元是我们酒店规定的,顾客是不能少付的,”酒店员工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们与司机有书面协议。”记者问该工作人员酒店凭什么规定出租车价格时,工作人员说他们是酒店礼宾部的,平时给顾客叫车也是这样,只要从酒店到海口市区顾客就要付50元车费,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如果司机违反规定,到市区有收超过50——60元车费的,顾客可向我们酒店投诉。”
在与卫姓司机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卫姓司机发怒:“我现在送你回皇冠酒店,分钱不收取。”一边说一边猛踩油门,向皇冠酒店方向一路狂奔,直到海口国兴大道红绿灯处亮了红灯,卫姓司机才停车等候红灯,记者伺机下车,拔打110报警,拿出相机开始拍照留证据。“你拍吧,记者算个X,”卫姓司机下车开始辱骂记者。
大约几分钟时间,海口琼山公安分局第一批110民警出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让记者与司机好好协商解决,声称另处还有一警情需要赴现场,并说让另一组民警前来处理。又过几分钟,第二批民警到现场,一民警在了解情况后,让记者先支付50元车费给予卫姓司机,并保留好证据第二天再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记者同意民警调解方案,但是要求卫姓司机出一份书面说明:“从皇冠酒店到红城湖路收了50元车费。”卫姓司机还在谩骂不停,并当着民警用手指记者说:“不可能出具证明,我要是没有开出租车,非收拾你不可。”
此时,记者接到住在皇冠酒店的旅美海南籍华侨电话,告诉记者说酒店工作人员已找到他,让他劝说记者支付50元车费给卫姓司机。该华侨还告诉记者,他从海口宝华酒店乘坐出租车到皇冠酒店也被收取50多元车费。时针已指向凌晨12点30多分,在110民警再次劝说下,记者当着民警向卫姓司机支付50元车费,但卫姓司机并没有当时给记者车票,民警还叮嘱卫姓司机一定要给记者足够车票。卫姓司机再载记者回到红城湖路。到达目的地下车时,卫姓司机却称只有30元车票,让记者留下他手机号码,第二天(19日)电话联系取票。
19日上午,记者向海口市交通局运管处、海口市物价局、海口市12345热线投诉。
19日下午,海口市物价局相关部门已到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调查取证。物价检查所吴副所长告诉记者说,今天(19日)下午,已对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相关工作人员作了问询笔录,明天(20日)上午,去该酒店财务中心查取相关证据,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酒店作出处理。
19日下午,记者已向海口市交通局运管处投诉处理中心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投诉中心林先生查看完材料后对记者说,卫姓司机给记者的车票并不是琼A44271车的票据,明天(20日)或是下周一对当事出租车司机进行调查,再依法处理。
记者在前往运管处投诉处理中心路上时,接到卫姓司机多次电话:“你到底想怎么样?现在酒店、物价局的人都在找我,搞得我觉都睡不了。”记者反问他:“你在威胁我?”他就把电话挂了。
根据《海口市出租汽车定线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司乘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欺诈、勒索乘客财物;(五)超标准收费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第三十五条司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二)超标准收费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多收费的,责令其将超收、多收部分车费双倍返还乘客,并处1000元的罚款;(三)不启用里程计价表营运的,处2000元的罚款。
法律界人士指出,如皇冠酒店确实与司机签署超标收费的协议,那么事实上已经侵犯了所有由酒店代为叫车的出租车乘客的利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终止。同时,酒店和出租车公司应对已经投诉的乘客予以退款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