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在一些餐馆吃饭,在副食店、小商店等场所购物要发票难。那么,情况到底怎样?记者8月1日至5日以一个消费者的身份,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在小店副食品市场吃饭购物要发票真难
8月1日上午,记者刚下班便来到位于安东街的一家饺子面馆,要了半斤水饺、两个凉菜和啤酒等,用完餐付钱时要发票,老板不耐烦地说:“没有!吃饺子要发票,我还没遇到过。”8月2日中午,记者在附近一家牛羊肉泡馍馆吃饭后要发票,老板说:“发票还没有办下来,现在没有。”8月3日,记者又来到建东街一家川菜馆吃饭,买单时要发票,老板说:“发票用完了,你过两天再来。”可过了两天,当记者再去要发票时,她却说:“我们这里没有发票,要发票你就到大饭店去吃。”看来她根本就没打算给发票。
在饭馆要不来发票,副食品市场怎样呢?8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西铁南郊大市场”,买了几公斤大肉和鱼等。付钱后要发票,摊主惊奇地问:“买这些东西还要发票?我卖了几个月了还是第一次见。你要什么样的发票?”我说当然是正规的税务发票!这时,他递给我一本“收款收据”说:“就这发票,别的没有!要的话你就自己写一张。”记者接过来一看,公章什么都没有,这样的发票实际就是一张“白条”。在这里讨要发票又一次“受挫”后,记者又来到安东街“太乙路综合市场”,买了近20元的副食品,也都均未要到发票。记者在市场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他们认为:“发票是为单位报销才要的,个人买东西要发票没用。”也许就因为这种认识,使得一些老板养成了不给发票的不良习惯。
8月5日早晨,记者又走进了安东街上的一些小商店,买了一些生活日用品后要发票,一个操着河南口音的店主肯定地说:“俺从来没有给哪个顾客发票,你在这条街上的小商店问问,肯定没有一家有正规税务发票的。”记者对他说:作为消费者我有索要发票的权利。在没办法的情况下,这位店主给记者拿出一张“收款收据”填上,然后取出自己商店的一个小圆章盖上,递给记者算完事。
据报道,去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000亿元,餐饮娱乐消费6000亿元,二者合计13000亿元。扣去农村消费、团体消费(国家买单),每年流失的税收达200亿元,这是个惊人的数字。
逃税不要发票使商家养成坏习惯
那么,商家不愿提供发票的原因何在?首先,因为商家给税控发票要缴税,故不愿给。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李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营者的目的是赢利,实际商家拒开发票,就是为了逃税。在发票管理中有规定,只要顾客消费了,商家就应为其开具发票。可几次记者在购物后索要发票时,经营者几乎都这样回答:“要开税务发票可以,但你要加3元钱。”记者问为什么?他们说:“因为税务发票要缴税,一本税务发票要几百元,而收款收据3元钱就可买一本,我们是小本经营,你就给我3元钱我也吃亏了。”这也许就是他们不给正式税控发票的主要原因。其次,消费者平时大多不要发票,使商家养成了不给发票的不良习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消费者除买大件物品时,要张发票是为了日后维修方便外,平时购物大都不要发票。他们认为:私人购物不是给公家买东西,又不报销,要不要发票无所谓。尽管有人冲着“刮奖”要张发票,但如对方拒给发票时也就放弃了。另外,一些消费者对发票的作用认识不足。发票是人们购物的唯一凭证,不索要发票,一旦商品有质量问题,甚至伤害消费者,将无从投诉与索赔。
依法严管是改变要发票难的关键
面对目前索要发票难,怎样才能改变这一状况呢?有专家认为: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商家给票与消费者索票的积极性。使人人明确商家拒开发票是违规行为,任何商家都不能无理拒开发票。同时,税务部门应拓展宣传渠道,使商家对给消费者发票、积极纳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真正树立纳税光荣、漏税可耻的观念。并应结合实际,制定发票专项举报奖励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其次,应增强查税工作的主动性。经常开展有奖发票专项检查活动,对重点纳税户进行突击检查,对违法户给予补交税款、处罚等处理。另外,要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开“白条”或“收款收据”者,对拒绝提供以及使用假发票的要按照《征管法》与《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注意指导,以提高群众举报的技巧与有效性:如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发票不成,可向其索要消费凭证,然后拨打举报电话,以便有关部门对违规商家查处。以上几点是改变目前这一状况的关键。
管住了发票就管住了税基。税基真实准确了,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每个公民都应清楚:要发票,不仅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最简单的爱国方式,切莫忘记购物消费索要发票。(本报记者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