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其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再生产消费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
| 2、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诉时填写详细资料,这样有利于您求助的问题迅速解决。同时,您应当保证所填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捏造和歪曲事实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
| 3、您应该允许中国消费投诉维权网的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使用您的叙述。 |
| 4、您也许会收到来自我们的邮件或电话形式的询问,请务必配合,给予回复。 |
| 5、中国消费投诉维权网的工作人员会尽快、全力处理您的求助,但我们也希望您能理解我们的工作权限,如处理结果不能达到您的期望,请您及时向我们反馈或向执法部门反映投诉。 |
| 6、投诉资料一经提交并刊登,投诉人无权要求撤消或者修改,因此,请您填写时务必慎重审核。 |
| 7、如您有其它疑问,请与中国消费投诉维权网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10-62071188-8028,传真:010-62044017,E-mail:tousu@315ch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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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国消费维权网只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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