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认为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委托本站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6年8月 2日,原告在北京物美大卖场城建大厦店(在海淀区北三环中路18号),购买了蜡笔小新(天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蜡笔小新果冻4包10.3元,商品外包装上注有“中国名牌”字样。后咨询得知,蜡笔小新(福建)果冻2004年获中国名牌称号,但蜡笔小新(天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果冻不是中国名牌。被告出售假冒中国名牌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是欺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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