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认为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委托本站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6年 5月13 日,原告在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城乡仓储大超市,购买了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汪氏油菜花粉,商品外包装上注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后得知,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汪氏”作为中国驰名商标,使用范围是蜂蜜、蜂王浆,汪氏油菜花粉并未获许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被告有责任对出售的商品的相关信息严格审查,但没有尽到应有职责,将未被获许使用驰名商标的汪氏油菜花粉冠以驰名商标商品出售,让原告产生了误解而购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被告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是欺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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